1、塔吊的自由高度不得超過30m,但如果在塔吊附墻的情況下,則高度不得超過19m~21m,與墻的距離不得超過20m~25m。塔吊達到一定高度后,四角拉線內(nèi)的兩根拉線會失效,失效后,兩這兩處角只能靠角鋼連接墻體分段和塔架。

2、塔吊的獨立高度一般25型32.5型35型40型在30米左右高度,50型50.12型50.13型63型在36-40米高度!(廠家不同,單標準節(jié)高度不同,但一般出入不會太大)QTZ80塔吊的獨立高度為46.2米。

塔吊司機需注意的事項

1、必須在佩戴指揮信號袖標人員的指揮下,嚴格按照指揮信號、旗語和手勢進行操作。

2、嚴禁酒后工作。

3、操作前應發(fā)出聲音信號。當命令信號不可區(qū)分時,不允許盲目操作。

4、嚴格執(zhí)行十不掛管理規(guī)定,具體內(nèi)容如下:

①、當有人在吊臂和吊起的重物下停留或行走時,不準起吊;

②、吊裝指揮應由經(jīng)過技術(shù)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,沒有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裝。

③、鋼筋、型鋼、管道等細長物件必須綁扎,單頭或綁扎不牢不準起吊;

④、多孔樓板、灰斗、手推翻斗車四點不吊時不準吊;

⑤、吊滑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滑車夾。掛塊必須用磚籠,堆放整齊。木磚、預埋件等零星物件應堆放在容器內(nèi),不準亂掛亂放。

⑥、人不準站在樓層、大梁等吊物上懸掛;

⑦、埋板柱、井點管等。以及粘合劑和附著物品不允許被吊起;

⑧、多機作業(yè)應保證起吊重物的距離不小于3m,無安全措施禁止多機在同一軌道上作業(yè);

⑨、六級以上大風不準吊裝;

⑩、不允許吊裝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載荷的重物。

5、對指揮失誤有權(quán)拒絕執(zhí)行或采取預防措施或相應的應急措施。

6、操作控制器時,必須從零開始,推到一檔,然后一步一步增加檔位。每個檔位停1-2秒,直到最高檔位。

7、起吊重物時,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50CM左右停止,確定制動、材料綁扎和吊索確認無誤后,方可指揮起吊。

8、禁止重物自由下落。當重物下降接近現(xiàn)場時,必須緩慢地將它們放置到位。

9、當重物就位時,可以用剎車使其減速。

10、當?shù)蹉^滑輪組提升至靠近吊臂時,應低速提升。

11、起重量、起升高度、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報警值時,司機必須密切注視,嚴禁強行操作。

12、起重機中途停車休息或停電時,應卸下重物,不準吊在空中。

13、起重卷揚機不安裝在起重機的旋轉(zhuǎn)裝置上,當起重作業(yè)時,不得在一個方向連續(xù)旋轉(zhuǎn)。

14、對于帶有常閉制動裝置的塔式起重機,停止運行后,駕駛員必須移動手柄,松開制動器,使起重機順風轉(zhuǎn)動。

15、當周圍有障礙物,不允許吊臂自由轉(zhuǎn)動時,地錨應設(shè)置成與吊鉤鎖定。

16、船上各種安全裝置出現(xiàn)故障、失靈或動作不準確時,要立即停機維修。嚴禁在運轉(zhuǎn)和帶病運轉(zhuǎn)時進行維修。

17、嚴格執(zhí)行群塔作業(yè)防碰撞措施。

18、塔的天花板平臺、吊桿和平衡臂上不允許有漂浮的動物。

19、嚴禁從塔吊上方向下拋擲任何物品和小便。

20、操作間內(nèi),無關(guān)人員不準進入,嚴禁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。

21、起重機夜間施工,必須有足夠的照明。

22、停機后,必須將控制器扳到零位,拉下配電箱主閘,關(guān)閉操作室的門窗,打開空載指示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