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古代主管音樂的官署。起于漢代。2、漢惠帝時已有樂府令。武帝時定郊祀禮,始立樂府,掌管宮廷、巡行、祭祀所用的音樂,兼采民歌配以樂曲,以李延年為協(xié)律都尉。樂府之名始此。參閱《漢書·禮樂志》。3、詩體名。初指樂府官署所采制的詩歌,后將魏、晉、至、唐、可以入樂的詩歌,以及仿樂府古題的作品統(tǒng)稱樂府。4、宋、郭茂倩、蒐輯、漢、魏、以迄、唐、五代合樂或不合樂以及摹擬之作的樂府歌辭,總成一書,題作《樂府詩集》。宋以后的詞、散曲、劇曲、因配樂,有時也稱樂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