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乘坐高鐵不能帶的有:易燃易爆物品、管制器具、毒害品、腐蝕性物品、放射性物品、感染性物質(zhì)、信號干擾器、異味物品、日常護膚品、活物。正規(guī)廠家生產(chǎn)的商品類瓶裝、聽裝酒等(未開封的原包裝)可以攜帶,但不能超重,酒水與旅客攜帶行李的總重量不得超過20千克。另外,經(jīng)判定明確屬食用油的產(chǎn)品可以攜帶,但應密閉包裝、妥善保管,以免污染列車環(huán)境和臥具。 2、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。每人免費攜帶行李重量和體積是:兒童(含免費兒童)10千克,外交人員35千克,其他旅客20千克。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、寬、高之和不超過160厘米,桿狀物品不超過200厘米,但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過130厘米;重量不超過20千克。 3、殘疾人旅行時代步的折疊式輪椅可免費攜帶并不計入上述范圍。